【仙舟「罗浮」律部宣】
奉律部律令,太卜司文书青雀,于值勤之日擅离职守,托人代笔呈卷,本人溜往书库嬉戏赌具,致使文书错投误传,险酿大祸,犯渎职之罪;其上司太卜司司命符玄,教令不严,督察失当,负监管之责。
依《罗浮律法·内官篇》第三章,第五条,判罚如下——
太卜司文书青雀,犯渎职之罪,判杖责三十,如数的决,不得收赎。
太卜司司命符玄监管不严,罪加一等,判杖责四十,罚俸半年。
刑期定于十五日后,凡服刑者皆去衣受杖,于律部正堂外执行,敕命昭示,民众肃观,以儆效尤。
黑桃罐头
2025-04-11 00:16:06 +0000 UT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