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叮叮園區奴隸戰記》●07〈挑戰不可能的騙房奇計〉
Added 2025-06-13 14:44:26 +0000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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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VEL 07
〈挑戰不可能的騙房奇計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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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園區,請病假不是扣工資,而是當成奴工的欠債。一入園區,奴工簽了賣身契,便是屬於集團的人力資產,人權只是奢談,請假必須付出代價。
電腦桌面左下角的日期是九月九日。
我帶著虛弱的身軀上班,達叔有跟我打招呼。飛田聖代戴著頭罩式耳機,一如既往不理不睬,誰也看不出他的喜怒哀樂。
辦公空間當眼的柱子,多了一個電子日曆屏,顯示「頂尖騙徒挑戰賽」初選的期限倒數,只剩五十二天。
「你個小兔崽子!」
遲到的薛丁格一出現,使勁拍打我的後腦勺,同時破口大罵:
「就因為你這個豬腦袋,我們組的分數被扣了五百萬。馬的,你好心有個屁用?你想去領好市民獎,也要看看自己有沒有命回家!」
下省一千字。薛丁格臭罵我一頓之後,猛地揪住我的衣領,唾液橫飛地說:「入圍挑戰賽,咱們組是沒希望的了!你想留住狗命,就要將功贖罪,多開一些單,否則我下次不會保你!」
薛丁格氣得來回踱步,忽然又回來,一腳踹向我的電腦椅,不小心弄痛了自己,「哎喲」一聲叫了出來。組長的特權是自選上班衣著,但薛丁格穿來穿去都是花襯衫,以四十年前的標準來說是時髦的流氓裝束。
我看得出他消氣了,毅然離座,主動走近,惹來他詫異的目光。
「組長,我有一個特別的請求──你有辦法幫我在台灣請得到律師嗎?」
薛丁格一聞言,竟然伸手掐住我的脖子。
「臭小子!你想玩甚麼花樣?」
我深吸一口氣,鎮定地解釋:
「請讓我說下去。我有一條發財大計,需要律師來配合行騙。就算請不到真律師,找人冒充律師也行。我想到一個嶄新的詐騙計劃,只要成功的話,咱們組的業續保證衝上雲霄……」
現代的詐騙是分工精細的犯罪,園區在台灣養了一堆「車手」。他們負責取款、接贓、洗錢……全是這條詐騙產業鏈最低端的從犯,風險偏偏是最高。通常是社會上走投無路的邊緣人,或者入世未深的年輕人,才會去做這種炮灰的角色。
薛丁格猶豫了兩秒,終於鬆開手,不再掐住我。
「說吧!如果是歪主意,我會賞你兩巴掌。」
我用眼神示意,瞟向會議室的門口。
「我們可以進會議室嗎?全組人開會。」
薛丁格咬了咬牙,面露不屑之色。
彼此四目交投的時候,我幻想心中有一團火,露出堅定不移的眼神。
隔了半晌,薛丁格點頭了。
「就看你玩甚麼把戲!」
雖然他只是半信半疑,但我有信心可以說服他。
一聲令下,薛丁格催促,達叔、茹素和飛田暫停手上的工作,一頭霧水跟著我倆走入會議室。
這一層有兩間小會議室,都是廟宇式的裝修風格,假天花是大紅色彩繪,牆紙金碧輝煌。中間是一張八仙桌,方角四邊,每邊的長櫈可坐兩人。牆上有個類似神龕的空間,嵌入電視屏幕,手機或平板電腦透過無線連接,即可投射畫面。有別於沉悶的辦公環境,在這裡開會竟然特別精神氣爽。
薛丁格繞起二郎腿,瞪著我說:「我只給你五分鐘。」
「夠了。」我沒有猶豫,站著開始演講:「咱們是台灣組,專騙台灣人。根據去年同季的往績,從一般大肉的身上,咱們組平均可以騙到多少萬台幣?」
正當我要自問自答,薛丁格卻搶先說出數字:
「九百一十萬。」
我對他刮目相看,點著頭說下去:
「沒錯。在台灣,通常是老年人,才會有這麼一大筆錢。把老人當作詐騙目標,當然是因為老人好騙,壟斷最多的財富。」
達叔插嘴:「嗯。老人一直是我們最重視的肥羊。」
薛丁格指著我,怒喝道:「屁!這不是廢話嗎?」
我微微一笑,搖著食指反問:「老人最值錢的財產是甚麼?只有存款嗎?不是啊!不動產可值錢多了。」
「不動產?」薛丁格的話音未落,茹素已經代我回答:「那是台灣的叫法。即是房地產。」
「台北市的房價,在世上數一數二,隨便一戶破公寓,單價也破三千萬以上。台灣上一代的置業率,高達全民八成。有不少老人,持有的房子還不只一戶……要騙,就要騙最大的。」
說到這裡,我一口氣進入正題:
「我有一個計劃,可以直接騙走房子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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◈…◈…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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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室的吊燈彷彿閃了一閃。
薛丁格眉頭緊皺。
「騙房?你意思是騙人借錢,把房子拿去抵押嗎?」
「NO!」
我斬釘截鐵的語氣,震懾了全室所有人。
「我的意思就是字面的意思,直接騙走房子。一戶值幾千萬,三戶就破億了,比慢慢騙人存款更有效率更好賺。」
薛丁格不住搖頭。
「房子值幾千萬又怎樣?你自己也說是不動產,房子沒有腳不會動,有人住在裡面,你要怎麼騙啊?」
我面不改容地說:
「合法地騙走房子的擁有權。在台灣,代表擁有權的文件是房屋權狀,即是俗稱的屋契,老人都會鎖在保險箱。不過,有一個方法,不需要房屋權狀,就可以將別人的房子弄到手。」
會議室一片沉默,達叔不停搔頭髮,茹素和飛田都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。
薛丁格兇巴巴瞪著我。
「馬的,要怎麼騙啊?你說來聽聽。」
今天清晨,我提早了一個小時上班,利用A.I.功能製作了動畫式的簡報。這時候,我拿出公司手機,連線到身旁的大屏幕,一邊播片一邊解說。
「首先在台灣僱用幾位性感的小姐,租攤位舉辦敬老活動。我們送出高價的餐券,來騙取老人的身份證影本,填表時也叫他們填上住址。大概五百塊的餐券就好,老人都愛貪小便宜……」
電視屏幕上放映餐券換身份證影本的動畫。
「台灣身份證上都有戶籍地址資訊,如果發現這個人的戶籍地址跟住址不一致,那這個人將會成為我們的目標大肉。接著我們製作假的借據,控告目標對象欠債不還……法務部的信件都會寄到戶籍地址,很多人都會忽視。就算戶主發現了,心想我根本沒欠錢,一定是有人告錯了!無論哪種情況,只要戶主懶得理,我們就會有機可乘。」
過場的標題變成【假調解,真騙房】。
我繼續講解這場陰謀的行騙程序:
「出庭當天,我們派人假冒債主,進行債務糾紛的調解。在調解庭的另一邊,假律師登場,拿著老人的身份證副本,說是代表當事人出席調解。」
屏幕上出現兩個卡通角色,分別代表債主和被委託的律師。兩個角色一唱一和,債主的對詞框是:「沒錢還,拿出名下房子來抵債吧!」律師的對話框回應:「好!我代表當事人答應你。」兩個卡通人物握手和解,掛著奸詐的笑容,演了一齣好戲。
最後響起《綠帽達傳說》開寶箱的音效,畫面跳出一張〈調解核定書〉。
「債主和被委託的假律師,兩邊都是我們的人……只要博得調解委員的信任,調解成立之後,我們的詐騙同夥將會獲得調解核定書。憑著這張核定書,就可以去辦過戶的手續,將受害者的房子收歸名下。」
薛丁格提出質疑:「你說的甚麼調解委員,難道他不會確定當事人的身份嗎?」
「確實在台灣現時的制度,只要出示身份證副本和授權書,便可以代表當事人出庭。我在台灣的工作是徵信社,曾經幫人討債,所以很清楚這樣的漏洞。說到漏洞,過戶制度才是最大的漏洞呢!」
我激動地握住拳頭,繼續解說:
「正常房子過戶,需要印鑑證明、身份證和房屋權狀等文件。可是,如果是欠債不還的情況,甚麼印章和權狀都可以省略,債主單方面去做申請,就可以『合法』把房子奪走。你想想看,當屋主還在家裡躺著的時候,他的房子就被過戶了。而且直到房子賣掉之前,屋主也不會收到任何通知。」
「甚麼?」薛丁格睜著眼大喊。
「台灣的房子過戶不用本人到場?這真的很離譜呢!」達叔來自人心不古的國度,很難想像世上有這麼奇葩的制度。
我拍了胸脯三下,保證自己所說是真的。
茹素忽然幫腔:「好像真的是這樣。我阿嬤以前把房子過戶給大舅舅,她本人不用到場,交出印章和房屋權狀就可以了。」
飛田一直不出聲,但我注意到他托眼鏡的動作,鏡片後的眼睛好像亮了一亮。
「精彩,我覺得這計劃可行。從事詐騙行業之後,顛覆了我對人性的理解,那些五星級弱智的大話,居然有一大票人上當。納粹的宣傳部長戈培爾說過──謊言夠大,才會有人相信。正因為這樣的騙局太過離譜,政府部門覺得不會有人敢做,因此才疏於防範吧?」
出乎我的意料,飛田竟然幫我說話。
我信心大增,打蛇隨棍上,向薛丁格進言:
「組長,我這個計劃有可能成功,正是利用了制度上的漏洞。這個社會的遊戲規則,不就是誰首先發現了漏洞,誰就能鑽空子致富嗎?我們不做,別人就會捷足先登啊!」
正因為法律有漏洞,不法之徒才有機可乘。政府與其枉費資源呼籲民眾不要受騙,倒不如盡快修法來填堵漏洞。在這個群魔亂舞的時代,壞人適應得更迅速,騙案手法推新出陳,魔高已經不只是一丈。
砰!
薛丁格突然大力拍桌。
「馬的馬的荒謬。馬的馬的離譜。反正都是墊底了,乾脆賭一把!咱們組要出頭,只有出奇制勝這條路。去吧!未來一個月的衝刺目標,就是要騙台灣老人的房子!」
提出這樣的騙房奇計,對我來說也是賭一把。
我瞟了茹素一眼,心中燃起了一把火。
在沒有外界協助之下,要逃出這個園區,實在是十級困難的事。
現在的騙徒挑戰賽是個機會,只要薛丁格升職,我們組員抱著他的大腿,都會扶搖直上。有了權限,就可以在園區自由活動,最起碼打得開後樓梯的門吧?
直覺告訴我,只有將詐騙進行到底,突破口才會出現在前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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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未完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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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7日天航絮語|
今晚又再準時更新!請大家給我一個讚吧 🥳
上回描述關於騙房的手法,當然是真有其事,而非本人虛構😅
不信的話,請自己看影片: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LhzCLq8WS5c
因為創作這個故事,我需要做資料搜集,見識了不少精湛的騙徒手法,真是不得不感慨──現在魔高何止一丈?
至於假律師這樣的事,香港人一定覺得很誇張。但在台灣確是真有其事,而且好像很常見。😅

https://youtu.be/ZBgnbDIbyHc?si=ciq1XmnMQxSRjjVK
這件事最離奇的一點,就是這對情侶的男方假扮律師,受理378個案件才被揭發。😅😅😅
總之,我住了這麼多年,每每都因為台灣的新聞而驚嘆,台灣真是個奇妙的地方啊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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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3日天航絮語|
YEAH!今晚可以準時更新,就代表我的創作魂完美回歸✌️
昨天我看見G.E.M.鄧紫棋發表的新專輯《I AM GLORIA》,沒有多想我就在Apple Music買了。台幣價格是NTD200,時光彷彿倒流三十年,我在年少時買的唱片,價錢好像也是差不多。
我很少追星,也極少看(沒錢看😣)演唱會。
若問我想在有生之年看誰的演唱會,G.E.M.絕對是榜上有名。
她和舊東主之間的官司,我看過一些網上的報導,算是略有所聞。
如果不是我幸運,愛情小說系列和《三分球》首兩集的版權,根本不可能回到我的手中。因為有近似的經歷,所以我很明白她的感受,自己創作的東西並不屬於自己,簽的是一輩子的契約,即使死後七十年也拿不回來,這是多麼令人難過的事。
以我所知,G.E.M.的歌曲大都是自己編曲、填詞和演唱,像她這樣的藝人,肯定對音樂有著巨大的熱情。

現在明星的收入主要來自開演唱會。
我知道G.E.M.不缺錢,購買她最新的專輯,也是為了表達一種信念上的支持。
(有沒有人跟我一樣,覺得G.E.M.的樣子很難辨認😅。我覺得在街上碰見本人,我也一定認不出來。)
Comments
通常要在身份證上加備註用途。。不過依家AI修圖咁勁,好容易就可以去字,即係好似去除浮水印咁😅
TINHONG天航
2025-06-14 13:01:04 +0000 UTC選罷法一旦改成要附身份證影本,等同廢除罷免制度,就是這個意思,提供身分證影本給私人團體本就是高風險行為,會令大多數人卻步。
Wong P
2025-06-14 11:27:46 +0000 UT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