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P 117 白兵新聞電台 X 新聞廣播塔 20240325
Added 2024-03-25 11:29:30 +0000 UTC1. 莫斯科克洛庫斯音樂廳(Crocus City Hall)22日晚上發生丁恐襲,4名恐怖份子先在搖滾音樂會開場前在音樂廳門口掃射,然後再投擲手榴彈及燃燒彈,造成至少150人死亡、145人受傷,當中大多數因為火災濃煙焗死
克洛庫斯音樂廳距離克里姆林宮僅約20公里,約可容納6,200名聽眾,除了表演廳還有購物中心,是當地民眾喜愛的休閒地點。Donald Trump曾在該處主辦過環球小姐選美
美國駐俄羅斯大使館更分別在2周前和22日當天早上發出警告:「極端份子極有可能準備攻擊莫斯科大型集會」,敦促美國公民遠離此類場合。 然而在19日公開談話中,俄羅斯總統普京卻批評美國此番警告是「挑釁行為」,指控美國的警告「根本是黑函」,「意圖恐嚇,導致我們的社會更不安定。」
但俄羅斯政府3月初已數次擊破或阻止IS恐攻計畫,包含3月3日在東印古什共和國一場反恐行動中擊斃6名IS人員;3月7日在莫斯科西南部的卡盧加州破獲ISKP準備攻擊一處猶太會堂的計畫。而在3月20日,音樂清攻擊案的兩天前,俄新社才報導政府逮捕了ISKP武裝部門的首席指揮官。
簡單黎講,同過去盛行嘅孤狼襲擊唔同,今次ISPK係採取咗「波狀恐襲」,即係同時策動唔同襲擊,直至有一個最終成功為止。呢種襲擊手法雖然消耗大量人力物力,但好處係提升成功率之餘亦能造成更大殺傷
ISKP全名伊斯蘭國呼羅珊省,如果有跟開ISIS戰爭應該一啲都唔陌生,本身佢地係源自巴基斯坦塔理班同阿富汗阿蓋達組織,之後因為同原老闆反面轉而向ISIS效忠,塔利班同阿蓋達反而成為死敵,響2021年之前佢地係專門襲擊駐阿富汗美軍同政府軍,自從敗燈撤軍後則改為襲擊塔里班政府,成員大概有幾千人
至於今次選擇俄羅斯作為恐襲目標,推測原因係因為俄軍曾經協助阿薩德政權消滅當地伊斯蘭國,但響2022年之前ISKP主要活動地點都係阿富汗同巴基斯坦,曾經當地中共外交官進行過針對性襲擊;近年就算開始進行海外恐襲,都主要係響塔吉克、烏茲別克呢啲中亞國家
之但亦有一種可能就係,ISKP為咗要爭奪恐怖組織之間嘅話語權,所以要搞單大嘢響朵。而響考慮過歐美同中國都對反恐有嚴密控制之後,就改為選擇俄羅斯呢個國安資源被俄烏戰爭分散嘅大國發動襲擊
BTW,要講到俄羅斯最出名嘅一次恐襲,必然係2002年莫斯科歌劇院被四十多名車臣恐怖份子脅持,最終被俄羅斯特種部隊用芬太尼鎮壓,但同時有132名人質因出現不良反應死亡。此案日後被改編為《天能》劇情
國安快訊:
2. 35歲無業男子涉於去年7月至今年1月期間,在「連登」發布煽動言論,被控一項「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,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。案情指被告聲稱7.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乃「中共落ORDER叫人去出去搞事」,又在其他帖文留言指:「中共不嬲係咁,拉一派打一派,聚到人心就一定即捉」、「高官商界年年勾結貪污」、「李家超鼓勵市民消費製造更多垃圾」,被指引起市民憎恨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
被告另被指宣揚港獨,涉案留言包括「香港國」、「香港獨立」、「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等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聽畢求情後,先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,以確認求情內容的真實性,並押後至4月10日判刑。期間被告繼續還柙
被告曾留言「比外國勢力制裁即係做岩野,加油!」「敵人制裁你唔係好事咩?唔係因為你做岩野對佢有威脅先要制裁你?」 被告又將《願榮光歸香港》稱作「香港國歌」:「點解有國安法都會比韓國人播到香港國歌?點解有國安法都會比美國制裁?」、「蛋餅強有用國安法捉何已完既 “願平安歸香港” 呢首香港國歌?」
辯方指被告有真誠悔意,在還柙期間,家人多次要求被告申請保釋,但被告拒絕,因為他知道自己做錯,希望為自己的行為負責;被捕之後,被告自願向警方提供手機和電腦密碼、連登帳戶名稱,甚至將整個連登帳戶都交給警方處理及刪除。辯方又稱被告本身並非熱衷政治議題,從未參與任何遊行和集會,只是因為受網上不當言論影響而鑄成大錯
3. 現年 29 歲楊姓放射師,被指 2019 年 12 月煽惑他人襲警,事隔近 3 年被起訴一項「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,周二(18 日)於區域法院提訊,被告不認罪,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4 月 24 日開審,預計需時 3 天作中文審訊,被告續准保釋候審
4. 林定國又再解畫指出,就條例中的煽動意圖罪行, 法律有清晰定義, 即使對政府作激烈批評或反對, 但與挑起仇恨有區別, 不會因而被定罪, 呼籲市民在安定環境下, 積極向政府提出意見,惟若「人哋都同你講咗點解你個批評係唔合理」,但涉事者仍然「不斷咁一百萬次去(發)放(批評)」,「咁我開始就可能有個懷疑喇,其實你係咪真係想批評先?」
5. 廿三條後的幾點觀察:有人話自此之後唔再講政治:我都幾有信心幾個禮拜後講呢番說話嘅人又會重新講番──根本黃絲就係一班怕死、忍唔倒口發表偉論嘅師奶阿叔
燒山話今時今日睇《三體》文革片段唔知會唔會比廿三條拉──呢個發言亦係好有代表性:你可唔可以話我知睇《三體》會中廿三條邊一條?然後呢條撚樣仲拍撚咗十幾條片講廿三條添,結果同一般街邊順嫂一撚樣,只識販賣恐懼低質到極點
都係果句,如果你真係覺得廿三條=言論自由末日,咁你又呢一刻開始就唔應該響網上發表任何意見,因為基於廿三條、國安法同煽動罪都係建基於「自由心證」,理論上你講乜包括反話都拉得,只要你仲講緊嘢,本身就係挑戰緊廿三條紅線
固然廿三條最終條執法紅線係點,最終都係要好似煽動罪咁,拉啲咩人同同佢點判,但如果你真係驚嘅,最首先要做嘅就係斷哂所有移民Youtuber啲片,唔好睇唔好Like唔好Share唔好Comment,更加千祈唔好課金──基於移民KOL係唔需要承受犯廿三條嘅後果,好容易就會出現道德風險,亦即佢為求收視鼓吹犯法嘢,而你就係代表承受「管有煽動刊物罪」、「境外干預勢力罪」果個
當然亦都可以掉番轉,為咗防止自己節目被國安針對封殺因而少咗課金,所以開始對言論進行自我審查──但如果佢地係會遵守特區政府法律嘅,咁聲稱「移民先可以講真話」則完全係講大話
6. 「非法披露國家秘密」罪,違者可囚10年,但《條例》同時訂明,若被告能證明自己「既不知道亦無合理理由相信」有關資料載有國家秘密,便可構成免責辯護。林定國解釋達致免責辯護的門檻時說,被告只要宣誓表明自己「我真係唔知」,便可能足以構成免責辯護;他說,被告只需提出爭議點,讓法庭覺得有關論點值得討論便足夠,之後「成個(舉證)責任已經轉返落去控方個身上」。